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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辯論] 性工作需要配偶同意!你怎麼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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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工作需要配偶同意!你怎麼看?

<=搭配音樂一起討論吧[經典永不退流行]
性工作者需取得配偶同意 朝野反應不一
更新日期:2010/02/02 11:45 王韋婷
為了讓性工作者除罪化,內政部研擬「成人性交易管法」草案,規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,事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,否則難逃刑法「通姦罪」的罪名。

對此,朝野立委看法不一,有人認同這樣的做法,也有立委認為既然要除罪化,又為何要配偶同意。


內政部研擬「成人性交易管理法」草案,規定已婚的成人性工作者,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;若是配偶不同易,性工作者還是難逃刑法「通姦罪」的罪名。


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質疑,草案制定者到底瞭不瞭解性工作的生態,既然都要除罪化,為何還要配偶同意,是否抵觸通姦罪,她認為應該要切割處理。

鄭麗文說:『(原音)它既然已經除罪化,那麼為什麼這個行業,好像沒有其他行業需要配偶同意,為什麼這個行業需要嗎?好像也不符合這個行業的生態,他們所考慮的問題、擔心的在這個上面也不成立。』


同黨立委紀國棟則表示,他認同草案的內容,如果性工作者擔心配偶不同意,那就不要結婚


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批評,內政部打算為通姦罪解套,如果性工作是合法的,那麼國家就應該予以保障,而不是由配偶同意。

她說:『(原音)如果它是一個工作的話,國家就應該保障這個女人的工作權利,不應該是由先生做同意的動作,你去做通姦除罪修法,另外一個就是說其實即使先生同意,這個同意書是不是有效?在我們民法裡面是違反善良風俗,其實這個同意書也是無效的。』


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認為這種規定不合情理,也表達不認同的立場。

我個人覺得 不需要配偶同意 畢竟性工作雖然除罪了 但是基於台灣社會風氣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
但是配偶可以保留為此離婚的權利

以內政部的說法:配偶不同意而從事性工作行業就是通姦罪

那是不是代表夫妻之間為彼此的產業?
而且在台灣婦女性工作並不完全見容於社會
大家都會贊成開放 但是如果從事的是自己的母親&姊妹&女兒 請問會不會大事宣揚?

而且同意是口頭同意?還是契約同意?
口頭同意:
在法律上是不具效力的 就算錄音 上了法庭 證據力亦相當薄弱
契約同意:
夫方基於男人的自尊 如果不是真的無法養活家庭(就算是真的養不活) 可拉下臉來簽的也可以說寥寥無幾
而妻方則必須擔心此契約不幸流出家庭 可能會對家庭造成傷害[家人遭外人異樣的眼光] 就算沒流出去 如果丈夫心態不正常 可能藉此實施精神虐待
況且皆於民法 契約可能無效 除非修法[相信過不了 畢竟立委為了選票不敢得罪婦幼團體 只能犧牲性工作者(長久以來皆是如此)]
各位覺得此草案如何呢?

P.S:小路路很令人放心 因為他說過:男人會犯的錯&傷女人心的事 我連想都不曾想過 更別說會去做了

[ 本帖最後由 墮落天使路希法 於 2010-2-3 01:54 編輯 ]
一個人的成就與道德毫無相關,

讓人恨你比讓人愛你來得安全。

因為你可以提防恨你的人報復,

但是卻無法警覺愛你的人背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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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先問問吳育昇立委通姦.有沒有先取得老婆的同意書?
如果沒有
憑什麼要求性工作者需要?
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尊貴卑微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都展開了;另外有一本生命冊也展開了。死了的人都是照著他們的行為,根據這些案卷所記錄的,接受審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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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沒有配偶的人的配套措施如何?好像都沒有在新聞中提到耶。難道說政府開放的公娼只限於有結婚的女人?應該不是吧,如果是,那應該是AV的人妻系列中毒太深了。

政府此舉應該是想避免大陸女人來台假結婚真賣淫(當然真結婚真賣淫也有),不過此舉未免有些掩耳盜鈴。

開放公娼還是那一句老話,對於社會風氣的敗壞是必然的!雖然不開放公娼依然有私娼,不過政府的態度是一種指標,既然政府想伸手從中謀利,勢必要面對接下來發生的一連串社會事件。

PS.男人偷不偷吃,基本上有兩種男人我相信他偷吃的機會很低,第一是不能人道的男人,第二種是有宗教信仰(當然不是邪教)的男人。要不然,很多男人有時在面對誘惑時如果產生「只有一次,應該不會怎麼樣」的想法,往往就會偷吃了。那個.........我沒有暗指路大是這種人,只是類似情況看太多了,有時候暗自思考,連自己都對自己沒有把握了。不由得暗罵「靠!男人是不是都是用下半身在思考的禽獸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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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墮落天使路希法 於 2010-2-3 01:37 發表
http://www.youtube.com/v/N72dsXD2GdM&hl=zh_TW&fs=1&
肉腳,以為此類說帖,還是以S大的說帖為佳;何防,不先參考S大之說帖呢?在說,此類議題,更也早在肉腳和S大說明過,大致可以區分六大類?單以小眼來看大類,豈不怪哉?
International Degree , Competitive advantage , Capability , Recommendation , Achivevement&Accomplishment 絕對不是能夠取悅的思維;
瀏覽要有承受壓力和思考的準備這是一個成熟思維的人的感受
但是既然您曾經瀏覽還是說一聲:謝謝
也歡迎再來瀏覽?和提出發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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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慕蓉紫英 於 2010-2-3 09:34 發表
PS.男人偷不偷吃,基本上有兩種男人我相信他偷吃的機會很低,第一是不能人道的男人,第二種是有宗教信仰(當然不是邪教)的男人。要不然,很多男人有時在面對誘惑時如果產生「只有一次,應該不會怎麼樣」的想法,往往就會偷吃了。那個.........我沒有暗指路大是這種人,只是類似情況看太多了,有時候暗自思考,連自己都對自己沒有把握了。不由得暗罵「靠!男人是不是都是用下半身在思考的禽獸」
小路路是宗教信仰的問題
以前他是天主教徒~
嚴禁婚前性行為&不得通姦
後來拿次經跟神父辯論上帝是否真是超然
被神父說他犯了七宗罪的[傲慢]而踢出天主教
所以他現在信仰的是墮落天使
以天主教來說小路路應該是異教徒
但是他還是守天主教的部分戒律
他說:路西菲爾是因為質疑而墮落 不是否決上帝的存在

他的信仰滿矛盾的
一個人的成就與道德毫無相關,

讓人恨你比讓人愛你來得安全。

因為你可以提防恨你的人報復,

但是卻無法警覺愛你的人背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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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墮落天使路希法 於 2010-2-4 03:34 發表

小路路是宗教信仰的問題
以前他是天主教徒~
嚴禁婚前性行為&不得通姦
後來拿次經跟神父辯論上帝是否真是超然
被神父說他犯了七宗罪的[傲慢]而踢出天主教
所以他現在信仰的是墮落天使
以天主教來說小路路應該是異教 ...
他有您這位美女作陪,此生已足矣,不會再想其它人了!弱水三千,只取一瓢飲!
回主題:我贊成性工作正常化,這樣可以有效預防傳染病,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。但是如果有配偶,則禁止從事此項工作。特別是有孩子的,更要嚴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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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nflzx 於 2010-2-4 08:06 發表


他有您這位美女作陪,此生已足矣,不會再想其它人了!弱水三千,只取一瓢飲!
回主題:我贊成性工作正常化,這樣可以有效預防傳染病,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。但是如果有配偶,則禁止從事此項工作。特別是有孩子的,更要嚴懲。 ...
這個說帖,肉腳持有高度納悶,所以,聽聽看看,無須當真;何妨,以S大之說帖為啟發,再導入性之六大類層級,方是上乘;或是,700 club的文至,少看為誼!免得心臟病發,這世界還是很美麗

S大是見肉腳二字就點燃不悅之火柴,唉!無奈
International Degree , Competitive advantage , Capability , Recommendation , Achivevement&Accomplishment 絕對不是能夠取悅的思維;
瀏覽要有承受壓力和思考的準備這是一個成熟思維的人的感受
但是既然您曾經瀏覽還是說一聲:謝謝
也歡迎再來瀏覽?和提出發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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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墮落天使路希法 於 2010-2-4 03:34 發表

小路路是宗教信仰的問題
以前他是天主教徒~
嚴禁婚前性行為&不得通姦
後來拿次經跟神父辯論上帝是否真是超然
被神父說他犯了七宗罪的[傲慢]而踢出天主教
所以他現在信仰的是墮落天使
以天主教來說小路路應該是異教 ...
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;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馬太福音15章8-9節
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尊貴卑微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都展開了;另外有一本生命冊也展開了。死了的人都是照著他們的行為,根據這些案卷所記錄的,接受審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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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1#
引用:
P.S:小路路很令人放心 因為他說過:男人會犯的錯&傷女人心的事 我連想都不曾想過 更別說會去做了
這句話還蠻熟的    20年前我好像也說過類似這樣的話     但是這20年來      我好像大過不犯    小錯不斷     我也是沒想過要犯錯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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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從另一角度,甚麼人會接受配偶做性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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